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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校园文明行车、停车倡议书
来自:保卫处(综治办) 时间:2013-09-01 浏览:31字体大小: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自备车数量不断增加,据2013年6月统计,目前我校有小汽车396辆。但是,随着车辆的增多,违反交通法规,在校园内超速行驶、随意鸣笛、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车、停车现象屡屡发生,给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安静和谐的校园环境和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带来了严重影响。交通文明事关每位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事关校园文明形象。为此,我们向全体师生员工倡议:
    1、在校园内办公、活动,尽量步行或骑自行车,少驾车。需要驾车的时候,应以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低速行驶,注意避让行人,教学区域不鸣笛。

    2、见到不规范停放的车辆,请大家主动提醒、监督,及时告知他人将车辆停放在规范区域。
    3、来访的外来车辆,对应的部门和个人应及时提醒来客规范停车,避免学校制度给来客带来不悦。
    4、在教学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车辆应在划线停车位或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车辆停放在单个停车位内,不要影响他人停车。
    5、摩托车和自行车停放到指定区域,不占用道路、通道、楼道、小车停车位。
    6、在南区11栋与老干办间设有停车场,请往常停放在三教前的车辆主动将车停到此停车场,为行政楼区域停车缓解压力。
    7、校内车辆严禁停放在行政楼前道路、通道、人行道。到行政楼办事人员的摩托车停放到地下车库或行政楼后。
    8、行政楼地下车库应先满足办公需求,对长期存放在地下车库的摩托车在2013年9月30日后由保卫处集中管理。
    9、未划停车位允许停车的指定区域目前有:逸夫楼东侧小广场内;三教靠近文化广场的广场砖上;一教东侧小花坛靠近道路的广场砖上。
    10、2013年9月30日前保卫处对违规行车、停车车辆的处理方式采取书面告知,从2013年10月1日起,保卫处将对违规行车、停车的车辆锁车,定期在校园网公开违规车辆信息。对多次被锁车或车主态度恶劣的车辆,由学校城管执法中队参照《永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我校南大门由于南津渡大桥维修及南大门区域学生众多等原因继续封闭,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师生见谅。
     
规范停车也许会耽搁您几分钟的时间,也许让您在停车后再走上一小段路,但却能让大家享受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携手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
 
湖南科技学院办公室
湖南科技学院保卫处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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