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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校规

湖南科技学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规定
来自:保卫处3(综治办) 时间:2017-12-29 浏览:0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在安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坚持“分工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坚持“两手抓”原则。牢固树立“一手抓教学,一手抓安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4.坚持“职权与责任”挂钩原则。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5.坚持“以考促管”原则。结合实际,认真实施考核和奖惩,运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

三、具体职责分工

(一)校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1.党委书记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领导全校安全稳定工作;掌握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稳定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事项,支持、督促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带头深入学校各单位开展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学校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2.校长的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工作和事故追究顺序上的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依法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学校行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校长办公会定期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经费纳入学校财务总体预算,设立消防、综合治理和维稳等专项经费;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带头深入学校各单位开展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适当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物质待遇;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3.分管安全稳定工作校领导的工作职责:协助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安全稳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等,研究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实施学校重要安全稳定工作事项;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督促指导校内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依法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支持、配合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其他校领导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负责分管业务和联系学院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分管、联系单位统筹安排安全和业务工作,做好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管理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分管、联系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监督解决相关安全问题和隐患;指导和督促分管、联系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分管、联系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完成党委书记、校长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二)相关处室和教学学院的安全工作职责

1.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定,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和协调各部门(单位)共同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负责对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负责做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负责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安全、保卫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全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交通设施设备进行规划建设,负责校内通勤车管理;负责学校治安秩序,维护大型集会、大型活动、大型考试、重要来访、重大节假日、敏感期间、公共场所的安全秩序;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学生宿舍、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处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违反校园治安秩序行为的查处;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发现和掌握非法组织活动情况、各种闹事苗头及违法犯罪线索,适时予以打击处理;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严防不稳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负责对反动信件、标语、反动宣传品的处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破校园内的治安案件、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其它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配合有关单位协查案件;负责全校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重点防火部位,制定灭火作战方案;配置、维护和管理各种消防器材设备;协助基层单位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宣传消防知识,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险隐患;组织扑救火灾,对火灾事故进行查处;协助做好全校师生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指导校内教职员工、学生办理集体户口、身份证、居住证;协助公安机关及居民委员会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负责对安保公司的业务指导、监管、考核工作;负责对校卫队的招聘、培训及管理工作。

2.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全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好节假日、各类大型活动、对外联络的应急值守、统筹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层面的安全稳定总值班制度;做好信访接待、校园办公电话等安全保障;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置等工作;严格保密工作措施,负责学校机要保密工作;牵头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公务用车车辆安全管理。

3.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把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情况列入干部年终考核、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内容,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中,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票否决”制。

4.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负责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全校师生学法、普法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网上舆情监控及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讲座、论坛的意识形态审查工作;负责校报、校刊、校园网、校园微信、微博、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安全稳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纪委(监察处):负责学校重大活动、重大事务的安全保障监察工作;参与、配合学校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监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6.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思想动态排查工作;负责做好新生入学、军训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各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好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行政处分条例,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和安全教育转化工作;负责组织保证学校开展军事活动的安全;负责军训教官的安全教育管理。

7.教务处:督查、指导教师做好教学活动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全校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实习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安全教育进课堂;严格落实学校教学规范,教育和监督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学生;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做好招生录取、各类考试的安全与保密工作;负责做好各类教学活动和考试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负责学校科学技术类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研究基地建设、学术交流、成果管理等安全保密工作;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9.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劳资管理的所有安全工作。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位评聘、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稳定工作;配合做好教职员工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对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教职工)的调查处理。

10.计划财务处:负责学校处理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负责本部门的财务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财务安全管理;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资产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资产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确保各项资产安全;制定和组织实施校办产业、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指导各单位制定分类资产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行。

12.基建处:负责做好施工工地和校舍的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的安全设施规划和配套落实;做好施工人员、车辆、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校园建筑、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和对外交流等活动的安全稳定;做好来校留学生、外籍人员管理和侨务工作;负责学校师生出国访问、学习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涉外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日常管理、服务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安全工作;负责了解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身体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5.工会:做好工会活动的安全监管和落实工作;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涉及工会成员权益的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6.团委:负责指导学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及各级团学组织的安全管理与宣传教育;制定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应急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做好学生社会实践等各类活动的安全稳定工作;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改;配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7.校友总会办公室:负责校友返校聚会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8.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全校实验室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严守实验规范情况;负责做好剧毒品、毒品、麻醉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做好实验废弃物回收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

19.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安全管理、教育与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期间的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

20.信息与网络中心(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校内各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

21.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非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含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培训等项目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实践等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图书馆: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制度,组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负责藏书室、阅览室、自习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组织做好用电线路、网络及其他电子设备的检修维护、故障排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协助做好消防设施建设与日常维护,组织开展馆内工作人员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公共部位防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配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学报编辑部:做好学报编辑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学术保密工作。

24.后勤服务总公司: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负责食堂、超市等经营场所、公共场地的安全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供电供气、医药等方面的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梯等特种设备、器材,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做好传染疾病、疫情的防控工作;牵头做好上级生产、质监、食药等部门安全检查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后勤保障。

25.档案馆:负责学校档案的安全保密与维护工作;制定档案工作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检查与指导档案工作的落实;审批档案利用中限制和开放档案的范围和目录,拓宽档案开发领域,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档案馆的日常安全管理,做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磁等“八防”工作,加强消防设备、器材管理;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审批和登记制度。

26.各教学学院安全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党政领导根据分工协同做好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实习、地方服务、学生工作等方面的安全稳定工作。

2)做好“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明确创安工作人员,完善“四防”建设,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协助做好消防、技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

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周、防灾减灾日和“119”消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消防、交通、诈骗防范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开展信息调研,定期对师生思想动态研判,做好思想、经济、学习、心理、就业等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做好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化解师生矛盾纠纷。

5)做好学生入学、军训、就业、实习、实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做好各种教具设备保管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师生在教学、实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做好学院各类学术交流、对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6)做好分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等团学组织的安全管理。

7)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和各类应急技能的培训,做好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教职员工安全职责

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主体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构筑全方位、即时式的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整体推进

为确保推进工作组织有序,职责明确,高效运行,校属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要确定办事机构,配备安全工作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深化全员“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奖惩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校属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有责;谁处理,谁有责”的主体责任制。

(三)健全机制,严格考核

校属各单位要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绩效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并把其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监管,严格追究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格按上级规定的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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