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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保卫处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群众在各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保证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按照《湖南科技学院关于〈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的实施细则〉》,结合保卫处各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校务公开
(一)公开的内容
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的。
2、教职员工关心的其它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坚持实际、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以方便群众观看、有利于群众知情为目的,确定公开形式。
1、通过学院行政办公系统进行下文。
2、通过学院网络主页公告通知和学校新闻进行通知。
3、通过各单位网站设置公告通知、相关下载、部门新闻等,对信息进行传达。
4、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和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讨论、评议等。
5、通过部门工作公布栏、电子邮件、教学检查通报、正式下文纸质稿、书面通知、腾讯聊天信息平台、手机短信、各级各类调研等。
6、设置意见箱、举报箱等。
(三)公开的程序
1、提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要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在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公开初步方案。
2、审查:保卫处各组成单位代表召开会议对所提方案内容进行审查、核对、补充和完善。
3、确定:保卫处各组成单位代表召开会议对经审核的公开方案进行讨论,表决通过正式公开方案。
4、实施:保卫处对公开方案的内容按规定的形式和时间实施公开。
5、跟踪:公开后,保卫处监督组要注意收集和听取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对有疑问的,保卫处会要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对合理化的建议意见,要加以吸收和完善。
二、民主管理
(一)民主议事
民主议事主要通过各级各类会议完成。
例如教务处每个月召开一次处务会,对处内的重要事情进行名主讨论;保卫处也会不定期召开各组成单位代表的会议,对重要事情进行商议、传达等;保卫处制定了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在每次分工会举行集体活动或为灾区捐款等活动时,都进行讨论后,才作出决议;保卫处还制定了工作评议制度,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了年终考核,集体讨论后再进行推优秀工作。
(二)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对有关档案资料分类整理,分册保存。设立专门档案资料保管室,用统一规格的档案柜存放档案,档案室和柜要防火、防潮、防蛀,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
三、民主监督
(一)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
1、保卫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保卫处校务公开方案及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签名(组长及2名以上组员)。
2、保卫处民主理财小组每个学期对保卫处财务的收支及财务往来中的票据进行审核并签名。
3、及时向保卫处转达保卫处全体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落实改进措施。
(二)教职工代表的监督
教职工代表可以随时向保卫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反映意见和提出质询,保卫处成员要认真听取意见并给予答复,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在校务公开栏作出解释或答复。并对教职工的建议意见及时作出回应。
本规定自保卫处全体教职员工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湖南科技学院保卫处